关于大明投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继续运作
及新增临时开放日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大明投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于产品到期,经与委托人协商,该产品申请延期,拟延期委托人完成《拟定大明投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一》签署(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截止2018年4月8日,大明投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下共有7名委托人,我司收到其中6名委托人签署的《补充协议》,满足原合同关于产品延期的约定条件。
为保障委托人的权益,本基金继续正常运作。
同时,根据原合同第四节第四条约定,“未签订延期协议的投资人持有的份额将在合同期满依据期满日净值赎回”,特设立2018年5月7日为临时开放日,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未签署《补充协议》投资人的份额赎回事宜。
特此公告
大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